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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参保群众有稳稳的“医靠”

持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提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本报讯 (记者 黄军 韦倩)记者8月21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不断提升待遇水平,大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在待遇上做加法、在救助上做增量、在经办上做减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

贵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调整了多项参保群众关切的待遇政策。目前,全省参保人员可享受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药品门诊、产前检查以及住院报销等医保待遇。全省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85%左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75%左右,医保减负效果明显。

强化普通门诊保障。在居民医保方面,开通省内普通门诊直接报销,将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400元提至500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购药也可报销,每年报销额度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0%至70%。

强化慢特病门诊保障。积极优化慢特病报销政策,提升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并将有关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新增纳入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两病”在乡村两级就医报销比例达90%,较之前提升了20%。

强化生育门诊保障。参保职工产检额度从原来的500至800元,统一提高到1200元,报销比例提升至90%。明确产前检查费用可报销。另外,居民医保新增产前检查报销待遇,叠加普通门诊待遇后,参保人员产前检查年度可报销1100元。

强化住院待遇保障。我省大幅缩小外省就医与本地就医的报销差距,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目前,我省参保人到省外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60%至80%之间,较之前提升约10个百分点。

我省努力在医疗救助上做增量,更好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拓宽救助范围。将困难职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新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慢特病门诊费用、个人负担费用中的起付线部分、乙类先行自付部分也纳入了救助范围。

提高救助标准。提高困难群众资助水平,将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医疗费用救助报销比例由之前的50%提高到70%,将年度救助限额统一提高到5万元。

降低救助“门槛”。将倾斜救助“门槛”从“超过救助限额5万元的费用”调整为1.3万元左右。调整后,预计新增1.2万人能享受到倾斜救助政策。

建立追溯救助机制。今年我省出台文件,明确对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之前6至12个月内发生的费用,进行追溯救助,预计全省有近2万人可享受到追溯救助政策。

另外,我省还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开展医保政务一窗通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70%,实现28项“全省通办”、7项“跨省通办”。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5级的医保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至少能提供11项经办服务,所有行政村至少能提供7项代办服务。开展“互联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的普及应用,提升移动支付结算率,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截至今年6月底,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用户3761万人、激活率91.41%;全省20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上线实现移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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