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法治+”奏响共治共享和谐曲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黄瑶

在水城区新街乡,有一小村寨,名为“大元”。青山相依,绿树环抱,暑热被抵挡在寨门之外。

虽名为大元,但村子并不算大。全村占地10.18平方公里,共辖17个村民小组,3355人、709户人家,主要居住着彝族、苗族、布依族、汉族、穿青人等。

“在我的记忆中,村里的民风一直就很淳朴。其他地方宣传禁止滥办酒席、收取高价彩礼的时候,我们这里压根就不需要,因为长久以来都没有这个习惯。村里的法治环境一直都比较好,如果哪家有准备考大学的学生,家长也都会建议他们报考法学专业。”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大元村党支部书记秦虎一脸自豪。

2016年,凭借着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元村获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以此为引领,做好民族工作,改善基础条件,带领村民谋求发展,增收致富,实现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民族团结和谐、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2023年,大元村正式获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条“法治+”的基层治理之路也就此开启。

“我们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法治+规章制度’的形式,把村务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规定下来。”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大元村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

秦虎说:“我们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村民选举的权利。同时,坚持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并且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进行选举提名。”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民主法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让广大群众明白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大元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实现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

“我们建立了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同时,实行了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包组,并发挥好村内‘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紧密配合,协同开展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法治宣传和整治工作,保障大元村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秦虎告诉记者。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大元村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定期组织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此外,大元村还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在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的同时,实现了“法治+民主监督”。

不仅如此,大元村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治宣传专栏宣传;建立法治书籍阅览室,免费对村民开放;通过群众会等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托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村级法律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定期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我们还设立了大元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秦虎说。

当记者问到,有什么典型的例子可以说明“法治+”给村民带来的影响时,秦虎举了一个当下正在发生且颇接地气的例子。

“最近村里的包谷成熟了,周围生活着的黑叶猴、黄猴(猕猴)都跑到地里来掰包谷。要是大家法治意识薄弱一些,看到自家地里成片的包谷被损坏了,指不定早就拿着棒子打猴子了。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它们是保护动物,不能打。遇上这样的情况,村民第一时间找到村里寻求帮助,而不是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创建法治示范村想要看到的结果。”

--> 2024-08-20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132617.html 1 “法治+”奏响共治共享和谐曲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