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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检察院

支持起诉护民生传温情

近年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做实民事检察支持起诉,高质效答好“检护民生”为民答卷。

乌当区偏坡乡85岁村民陈某系无子女独居老人,5年前陈某与其侄女陈某珍等3人签订轮流赡养协议,但其中2人因纠纷长期未履行协议,仅有1人照顾老人,偏坡乡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无果。检察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陈某有意愿与未履行赡养责任的2人解除协议,但存在诉讼困难,遂向其宣传民事支持起诉,陈某遂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乌当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当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表明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场和主张。经审理,法院作出解除赡养协议的判决。案件判了不等于救助停止,为切实解决陈某后顾之忧,检察干警多次上门回访,督促赡养人尽心履行责任,并会同法院协调乡镇政法委、司法所、村委会安排专人对陈某予以日常探视,让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这是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强化办案延伸,在支持起诉案件办结后,持续关注、跟踪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缩影。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定职权,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支持起诉解决特殊群体维权“有心无力”的困难,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提升检察温度,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的需求。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民事检察工作与民事审判、法律援助、劳动监察等工作有效衔接,与乌当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妇联等多个职能部门会签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监督线索来源渠道,明确办案流程,加强配合协作,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着力服务保障民生。设立“支持起诉工作联络站”,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联络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促进支持起诉与相关工作的无缝衔接、协同发力。

支持起诉是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法律保护,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维护,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工作,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明晰各方责任。在办理某劳务有限公司与13名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办案人员详细了解被欠薪人员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欠薪金额及面临的困难处境,并由分管院领导带队走访欠薪公司,摸清拖欠劳动报酬的原因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通过全面细致的审查,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体主体对象及民事权益受损事实,确保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困难群体诉求依法高效办理,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在办理的陈某诉某农旅开发有限公司支持起诉案中,村民陈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致1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劳动能力丧失,无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困境。陈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赔付金额未果,无奈之下只好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向乌当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助力受害人维权。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悉心安抚情绪激动的陈某,进行心理疏导,及时掌握当事人诉求及解决情况,助力弱势群体受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补偿和救济,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帅一扬 傅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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