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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法院

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龙蓓 杨海

今年初,国际动物分类学杂志《Zookeys》刊发了一种来自贵州雷公山保护区的两栖动物新物种——雷山臭蛙。

3月,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再次发现国家“三有”动物斑背燕尾,刷新了雷公山保护区鸟类新记录种。

优越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雷公山区宝贵的自然财富,然而区域内珍稀濒危物种集聚的高密度也为环雷公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6月5日,雷山县人民法院拓展全省首个“司法涉案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创新成效,于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判决中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探索实践“惩罚性赔偿+动物收容救助”模式,向雷公山野生动物收容站注入首笔野生动物救助救治专项资金。

守护生态,雷山县人民法院的步履从未停歇。

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全国首份判前《碳汇认购令》,精审盗割2600岁“古楠木王”案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拓展案件审理成效,持续在全社会掀起“古树名木”保护热潮……

打造精品案例 擦亮环境司法品牌

“太好了!有了专项资金的长效注入,黔东南州唯一一家野生动物收容站,不仅在救护管理、饲料支出、医疗支出和硬件设施维护等方面更有保障,宣教功能也将大大强化。”雷公山野生动物收容站陈继军说。

今年世界环境日当天,雷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张某龙以食用为目的,在贵州省每年禁猎期间,非法猎捕24只雀形目鸟类,属“三有”动物。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鉴定,每只基准价值300元,24只合计价值7200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龙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没收犯罪工具;以劳务代偿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承担惩罚性赔偿金7200元。

判后,雷山县人民法院会同该案公诉机关剑河检察院、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雷公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召开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金救助救治野生动物磋商会,研讨通过并会签《环雷公山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金使用协作协议(试行)》。同时,雷山县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张某龙发出《野生动物保护救治令》,责令被告人张某龙于三日内依判决内容交纳惩罚性赔偿金,供收容中心用于亟待解决的“水鸟类笼舍”疫病疫源防治消杀及动物饲料、医疗器械、医疗药品等方面支出;根据收容中心指导,筑造爱心鸟巢不少于十个;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及检举揭发破坏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法院执行部门及社区矫正管理机关汇报筑巢进度。

“环资审判是新领域,唯有不断强化学习,更新办案理念,并在司法实践中互印互促,不断缩短同上级法院的认识差距,推动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探索创新司法服务,才能真正发挥好环境司法效能,守护生态瑰宝。”雷山县人民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杨秀启说。

加强生态保护 推进审判机制建设

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苗寨相连成片组成了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西江千户苗寨。入夜,西江大山万家灯火齐开,灿若繁星。风雨桥上,身穿苗服的游客化身“苗家人”穿梭其中,吊脚楼里,传来阵阵飘香的酸汤。

连绵成片的苗寨、依山顺势的梯田、光华熠熠的苗族银饰、气势磅礴的苗族歌舞……雷山县是全国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多、国家传统村落密度最大的县。2022年2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关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从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各类案件形成的大数据中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相关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措施,积极有效推动审判机制建设。

《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在这里得到认真贯彻落实,良好的生态促进县全域旅游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为山里的经济增添了活力,形成环雷公山传统村落发展带,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雷山县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民宿220余家,村集体创收屡创新高,群众充分享受传统村落保护带来的红利,依法保护的积极性更强。

雷山县人民法院以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为阵地,深化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行政“四合一”,保证环境司法理念在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中得到统一贯彻落实,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最有利于当事人环境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法律、社会及生态“四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调解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有效化解生态环境纠纷,增强群众环境权益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善协同机制 加强多元司法协作

“雷山县人民法院拓展案件办理经验,探索‘司法碳汇入股企业’新发展模式,促成全国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协助拟制《雷山县推行“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省委改革办‘一县一试点’工作稳步前进。”雷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雷山县已申报贵州省林业碳票0.51万亩,产生碳汇量10.3万吨,推动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增值富民兴企。

完善多元共建协同机制,是雷山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雷山经验”的重要内容。

联合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茶叶协会,成立“雷山银球茶”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基地,推动雷山县全国首批生态低碳茶整建制推进县试点创建;联合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环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县法检两院共同签署《环雷公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绿色宣言书》,强化联动协同捍卫生物多样性;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共建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基地,发出《贵州剑河古生物化石暨“金钉子”司法保护令》……

为构建联合保护体系,雷山县人民法院加强“补植复绿”“劳务代偿”“法治宣传”“替代性修复”等司法裁判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建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绿碳实践基地、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非遗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等载体,并出台办法强化实践(示范)基地的规范管理,强调实质化运行,有力促进环境司法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了各类基地在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生态保护公众参与和法治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功能,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自2019年12月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在环境司法范畴匠心锻造12项全国性创新、8项全省性创新,护航雷山县推进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环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县一市”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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