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清镇市检察院

多方联动护好 红枫湖“大水缸”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巡湖。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安昌勇 王明娅

夏天的红枫湖波光粼粼,微风吹过,让人倍感惬意。泛舟湖上的山西游客陆女士说:“贵州好山好水,让人心旷神怡。”

让陆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除了旅游,红枫湖也是贵阳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受到严格保护。

清镇市扁山村村民左先生的感受与陆女士的感受迥然不同,他的生活因红枫湖水而改变,经过处理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湖水,是左先生的“家用水”。

红枫湖水干净清澈,无论外地游客还是本地群众,对红枫湖都称赞有加,这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付出。近年来,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水污染防治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密联系起来,开展红枫湖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解决红枫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保护红枫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2023年至今,该院在红枫湖、鸭池河流域共办理跨区域联合执法案件13件,与清镇市生态局、水务局等行政机关之间、检察系统之间联合行动,共同发力,与平坝区、织金县、普定县、六枝特区、纳雍县5个基层检察院共同签订乌江源三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清镇市“河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河湖保护,实现境内河流生态保护全覆盖,就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生态司法修复等达成一致,通过内部职能融合、外部机制联动,共同做好对更大范围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以红枫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核心依托,建立涵盖清镇全域河、湖、库、地下水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全方位公益诉讼综合保护监督体系,对重点水域进行常态化监管。2023年至今,共办理水环境污染案件23件,治理污染水体1467万立方米,治理长度28.7千米。

清镇市扁山村村民左先生对检察院促成他们喝上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湖水点赞,一直以来,扁山村的群众都以红枫湖水做饮用水。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行政机关投入105万元资金解决了扁山村等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等5个村民组363户1440人的饮水问题,今年5月,全村人喝上符合饮用水标准的红枫湖水。

红枫湖同时是贵阳贵安600万人的“大水缸”,每天向贵阳贵安源源不断持续供水80余吨。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抓,切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以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为落脚点,积极搭建河湖流域协同保护机制,横向与清镇市水务局、生态分局等4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保护机制,移送水污染线索,联合巡河,参与调查水环境污染,纵向与安顺地区共同建立红枫湖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与省人民检察院共建“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把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作为党校现场教学点,通过法治宣教引领提升基层党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已实现对清镇市200余名村居干部警示宣传全覆盖。

同时,该检察院采取打击保护与修复治理并重的方式,对红枫湖进行生态修复。近年来,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破坏领域案件7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并根据违法行为人使用渔具、方法及渔获物数量,督促行为人投放鱼苗8万尾,督促行政机关对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人落实行政处罚100.3万元,挽回矿产资源897吨,督促违法行为人修复林地749.51亩,耕地498.46亩,草地384.38亩,补植林木49.95万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为保护红枫湖这颗贵州高原上的翡翠明珠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了检察力量,在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生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可喜成绩,一起公益诉讼案2023年获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典型案例”;2024年,协助省人民检察院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 2024-08-16 清镇市检察院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132266.html 1 多方联动护好 红枫湖“大水缸”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