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晓珊)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7月以来,红花岗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各镇(街)开展流动“大喇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沿街串巷、走村入户传递交通“安全音”,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金鼎山镇板桥村、海龙镇温泉村、忠庄街道勤乐村等地,民警结合辖区农村特点,利用车载“大喇叭”重点宣传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倡导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此外,民警还通过面对面宣传的形式,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为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负责。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我们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红花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红花岗交警大队将继续以流动“大喇叭”为载体,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把交通安全知识“送”下乡,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