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弘弢
仲夏时节的息烽县乌江河畔,碧波荡漾,沿岸草木茂盛,阳光倾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微风徐来,江水轻拍河岸,风声、水声相互交织。
从小生长在乌江边上的息烽县居民何秀东,看到乌江如今的变化,感叹不已:“过去因为网箱鱼养殖泛滥,导致河水发臭发黑,腥臭无比。近年来通过推行河长制,大力实施网箱鱼养殖治理和‘十年禁渔’等举措,现在乌江水清了、河道畅了、景美了。”
这个美丽嬗变是息烽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个剪影。
据了解,息烽县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由息烽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县级总河长,分管水务和生态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各河流分别设置相应县、乡、村三级河长,将目标任务和职责层层分解到乡、到村、到人,确保了每一条河、每一段河,每一天、每一个时间段,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截至目前,息烽县共设置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副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9名、乡级河长42名、村级河长109名,设置河长公示牌30余块,将全县19条河流全部纳入县级河长制管理,并实现县域水系全覆盖。2017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490余次,乡村级河长巡河46000余次。
“接下来,息烽县将河长制工作与乡村振兴、农村‘五治’和文明城市等工作融合起来,加强河长制督导检查,加大跨区域联防联控。”息烽县水务管理局副局长王绍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