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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检察院

联合救助纾民困暖民心

近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动融合履职,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两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公开答复会,为困难家庭撑起“暖心伞”。这是基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

2019年4月,被害人张某甲、张某乙在与胡某某、王某等人喝酒过程中发生争执,胡某某在王某的唆使下持刀致两被害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均未履行相应赔偿责任,至今两被害人家属仅通过人民法院执行到一万余元。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梳理司法救助线索时,发现该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家庭负担重,经济困难。于是,承办检察官立即着手审查,通过查阅原案卷宗,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多次奔波于受害人家属所居住社区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向家属讲解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并引导其依法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让涉案困境家属得到更多帮助,进一步提升救助成效,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省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开展联合救助。

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并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向申请人张某甲家属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向申请人张某乙家属发放6万元司法救助金。

“谢谢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整个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及时帮我解决生活困难,我心里特别温暖,非常感谢你们!”现场,被害人家属动情地说。

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仅是对因案致困家庭的物质帮助,更是挽救帮扶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强心针”,该案的办理切实做到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下一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检察赤子之心,司法为民之情,持续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创新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切实为案件中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把检察机关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谭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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