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打造红色党建引领、绿色生态发展、黄色安全防范、蓝色检察服务,臻善臻美共护红色乌江、生态乌江、安全乌江、经济乌江,致力推动乌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该院按照“积善余庆·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思路,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检察长工程”彰显检察担当。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的一员,带头到乌江干流巡河;党组成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9件,占29.68%,有效推进辖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提升乌江流域余庆段生态环境质量。
该院还通过司法办案,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争优意识。2022年以来,通过办案督促保护耕地、林地等36.77亩,清理河道63公里,排查清理存在非法捕捞作业隐患的自用船舶95艘,动员18艘船体破损严重的船主主动注销船只,向侵权行为人索赔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19913元;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追偿公益赔偿金645856元;牵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5个,促成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该院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回头看”等专项活动作为重要抓手,创建“检察新长征·余庆乌江美·最美遵义行”业务品牌。立足余庆县资源禀赋,该院积极参与推进乌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推动清理河段40余公里、清理打捞漂浮物30余吨、聘请水库保洁员19名、增设垃圾箱及垃圾清运设备15个、制作固定宣传警示牌34块。
找准机关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契合点,该院推进党建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对破坏乌江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督促侵权人通过增殖放流、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落实修复责任,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顺畅有效衔接,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针对企业负责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与当事人就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40167元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协议,将实际执行情况作为考察企业整改成效的重要因素,通过“林长+检察长”推动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治林管林的责任,引导余庆县涉林企业和员工树立合规意识。
(陈晓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