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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检察院

诉前检察建议维护农户权益

“感谢检察机关督促清理砂石,目前耕地基本恢复耕种条件,高粱已经种下,我心头的石头也落下了。”近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程莹、人民监督员开展“回头看”时,高粱种植户老陈等人对检察机关的帮助表示感激。

2023年汛期,连续多日的暴雨引发山洪,山洪裹挟着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堆积的大量砂石冲下山,压覆了老陈等多户村民的耕地,致使高粱等农作物被毁坏。

该处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被砂石覆盖的土地面积约2亩。由于大量砂石被山洪冲入天然形成的排洪沟内,致排洪沟底部被抬升2至3米,破坏了行洪能力,如再遇山洪,会对周边土地造成破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新的损害。

因该案涉及民生项目,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组成一体化办案组,确立了“保护基本农田,维护群众权益”“行政与民事监督共同推动”的工作思路,办案组多次组织自然资源、水务、属地街道办事处、项目指挥部等开展现场调查,厘清责任划分,确定整改方向及整改时限。

随后,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向金沙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不久后,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复,耕地中的砂石已全部清运完毕,排洪沟问题将持续整改。近日,排洪沟内的砂石已全部清除,重新种下的高粱正茁壮成长。

(谭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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