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军)记者6月22日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6月22日14时将省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已经开展联合值守,并派出9个工作组赴各地开展防汛救灾督查。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积水内涝和中小水库安全度汛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联合值守、预警叫应、巡查排险和抢险救援救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及时采取“关、停、撤、转”等防范措施,提前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另外,根据全省防汛会商情况,为高效有力应对汛情灾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省级防汛排涝和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前置到重点防汛救灾区(县)开展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