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倩)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企业联合会、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意见》提出,要坚持人民至上、法治观念、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原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多元合作,充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新模式,要在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中心)或者相关调解组织增加一站式联合调解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专门设立一站式联合调解中心,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
《意见》结合贵州工作实际,对各地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提出了具体实施指导意见,涉及规范受理申请、加强协商和解、优化调解流程、加强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内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调解人员配备、支持“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运行、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加强服务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