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昌旭 通讯员 丁凯 蒋柳)5月19日,记者在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现场了解到,我省税务系统积极发挥残保金征收制度作用,2023年促进9049户企业安置21741名残疾人就业。税务系统积极落实30人以下免征、分档减缴等优惠政策,为29.19万户企业减免残保金11.23亿元。
贵州税务部门始终积极营造支持残疾人就业良好环境,以“协同共治”为抓手,联合发改、财政、残联等部门出台《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保金征收政策,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年审,落实涉残减免政策,更好促进用人单位吸纳安置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