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贝贝)近日,省政府食药安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4月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及生产经营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专项整治部署,全省各级检察、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将紧密配合、分工协作,以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同时,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并将案件同步抄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开展法律监督。
此外,全省各地将依法严厉打击对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加工病死畜禽、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畜禽肉以及肉类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