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先锋)“现在有了《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文书得到了更好的保护。”4月30日,锦屏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平略镇平敖村,开展《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宣传,村民姜泽照认真听完后,高兴地表示,要把家里传下来的文书保管好,继续传下去。
自今年4月2日发出首份《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以来,锦屏县人民法院法官持续深入各村寨,开展锦屏文书保护和法律宣讲,让更多人特别是锦屏文书收藏者了解锦屏文书的价值和相关法律知识。
据了解,锦屏文书是贵州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群众创造和保藏的一种民间文献遗产,主要包括山林经营和木材贸易方面的民间契约和交易记录。作为中国现今保存完整、系统、集中的历史文献和珍贵民间文书之一,锦屏文书是研究古近代贵州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进步的珍贵历史文献。2010年2月锦屏文书被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对锦屏文书进行涂改、伪造、损毁、非法收购、私自出卖或者转让、倒卖的行为,加大了锦屏文书的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