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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检察院

积极能动履职守护“生态绿”

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能动履职,多部门跨行业协作,同心协力,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据了解,自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生态资源保护案件45件,涉及红豆杉、楠木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9棵,大鲵(娃娃鱼)、画眉鸟、猪獾、斑鸠等国家级保护动物29只,为野生动植物织密“保护网”。

为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湄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和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该院坚持联动配合,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大格局。积极推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预防侵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同时,湄潭县检察院还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情节轻微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如滥伐林木等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需对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意见,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形。

该院近年来始终高度注重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典型案例,充分释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犯罪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案为鉴,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加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自觉,积极营造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湄潭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继续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及力量。

(查祝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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