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小飞)近年来,惠水县主动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以“优化程序、调解优先、能动复议”为抓手,以“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为目标,创新“122”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1次告知”畅通申请渠道。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当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告知其在5日内补正;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对不便当面递交材料或领取法律文书的,扩展服务范围,提供收寄服务。
“2项措施”推动高效实质化解。一是“繁简分流”高效化解。区分为简易、普通、重大复杂三类案件,灵活采取听取意见、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落实“全流程管理、全要素规范”。对简易程序作出的仅认为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或认为处罚不当的案件,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实行简易程序审理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平均审限大幅缩短;二是“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坚持“关口前移、全程化解”,聚焦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
“2项举措”推动质效提升。一是“流程管控”提升办案质效。印发相关配套制度,从案件审理、专家咨询、复议监督等方面明确了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操作指引和办案规范;二是“跟踪问效”精准靶向监督。既抓牢办案“主战场”,更注重“案外”下功夫,力求“办结一案、促治一片”。强化年终考核,定期发布情况通报,每季度推送行政执法正、反典型案例,向预防行政争议的“前端”和结果运用的“后端”延伸,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