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贵阳一农贸市场“生鲜灯”回潮被处罚

本报讯(记者 田儒森)近日,贵阳市民韩先生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在白云区大山洞农贸市场里,最近有肉贩又悄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希望媒体监督。4月18日,记者前往大山洞农贸市场,发现不少肉贩正在使用“生鲜灯”。

走在农贸市场食肉区的摊位间,记者看到整片区域被染成一片紫红色,随机观察其中一摊位出售的猪肉,发现其色泽“看上去”格外新鲜。

记者向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大山洞市场管理方反映了该问题。随后,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该农贸市场进行调查。发现有部分商贩仍在使用“生鲜灯”,工作人员现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让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贩签字并进行警告。

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生鲜灯”继续使用,如果再次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者违反生鲜灯禁令,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2024-04-22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122704.html 1 贵阳一农贸市场“生鲜灯”回潮被处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