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新时代新征程,面对新问题新情况,要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正确处理好法规制度建设中的几对关系,充分发挥依规治党的强大政治保障功能。
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好数量问题,更要注重解决质量问题。2023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强调,要聚焦提高制定质量这个核心,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制定出台的党内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当前党内法规制度经过“量”的积累,要在党内法规的“质”上持续下功夫,确保党内法规更加务实管用,着眼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强化顶层设计质量,进一步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实现其内容与结构上的高度逻辑性和契合性。
处理好“立梁架柱”与“添砖加瓦”的关系。一是完善党内法规操作规程。加强实体性法规制度的解释和细化工作,制定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规范流程,避免在执行中出现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尴尬情况,从而减少执行的弹性空间。二是强化党内法规的系统配套。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各方面各领域建设,促使“新”“旧”法规的无缝衔接、融通互构,不断增强党内法规的集成性和连续性。同时,注重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密切配合,更好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处理好“瘦身”与“健身”的关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协同配合、久久为功。一是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既要防止“制度打架”,也要防止“制度作秀”,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的规范统一和简明易行,维护党内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党内法规清理机制,根据党的自身发展适时开展清理工作,及时废止那些滞后于实践的法规制度,解决好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评估反馈对已经过时的法规制度及时清除,对有明显缺陷的法规制度适时修订完善,对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抓紧制定,加快形成党内法规的制度群,织密党内法规的制度网。
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始终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大局展开,始终与党的伟大奋斗历程相伴相随,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同向同行。要深刻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大胆变革创新,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更有活力。要立足现实、聚焦当下,与时俱进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等方面工作,不断增强前瞻性和时效性,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从而推进党内法规制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发挥党内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