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对他人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或拉扯等侵犯身体或恐吓威胁的行为……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从严处理,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此令!”
3月22日,雷山县人民法院发出《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以司法威慑强化预防校园欺凌,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日,该院11名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其责任学校分头张贴此令,并向学生们现场进行预防校园欺凌侵权的法律宣传。
该令共九条禁止性条款,涵盖禁止打、骂、毁、吓、诽、唆、帮等八项校园欺凌侵权行为,还特别规定不得损毁或者遮盖监控摄像头。旨在为学生不做受害者,提供有力司法保护;为校园欺凌者、附和者,产生强大司法震慑。并为保障校园技防措施发挥监控作用,套上法治的“紧箍咒”。
近年来,雷山县人民法院认真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惩戒教育并举,对被害人加强关爱救助,并成立“志慧”妈妈法官工作站、少年法学院,建立重点未成年人数据库,联动社会各界织密网络,做好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据悉,此次《校园欺凌侵权禁止令》,是雷山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期待,深化能动履职,用好司法利器,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壁垒的新招。同时该院根据师生意愿,在校园挂上“法官叔叔(法官姐姐)信箱”,上面标明责任法官手机号码,既方便学生写信反映校园欺凌侵权情况,又利于他们随时咨询和倾诉心声。
(龙蓓 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