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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检察院

当好“法治参谋”助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场。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陈朝伟

2023年,余庆县被确定为遵义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唯一试点县。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势,能动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参与化解行政实质性争议案件14件,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怠于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义务提出检察建议25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积极发挥“法治参谋”作用,向县政府发送专项报告2份;搭建“行政+检察”沟通平台,会签行政争议调解协作机制8份,为巩固提升余庆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自遵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余庆县作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试点县以来,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证”的诉源治理理念,认真落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试点政策,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化解。

该院选派10名检察官深入乡镇,建立检察机关主导的“一站式”多元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联络点,立足余庆县“三不出一不上交”经验,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分段式调解工作法(即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复盘),着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以及进入检察程序后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该院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办理民生民利和涉营商环境类案件9件。如办理余庆县某镇政府未依法依规征收垃圾处理费检察建议案,针对申请人举报的违法征收城镇垃圾处理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推动辖区内行政机关清理废止文件1050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案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

该院还坚持检察履职“四个主动”,即主动争取党委领导的支持、主动加强府检联建、主动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相结合、主动将检察监督和服务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在监督履职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通过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发送专题报告等方式监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案结事了,避免程序“空转”。

该院始终将做实行政检察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把“精准监督”理念贯穿到监督的全过程,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对于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该院通过调取、查阅卷宗90件开展审查,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并向县政府发送专题报告。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帮助行政机关建章立制填补漏洞,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促进诉源治理和溯源治理的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依托,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增长点,借助检察听证、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公开宣告等监督履职方式,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纠纷化解方式融入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工作中,形成涉行政纠纷化解的合力。对于“刑行”“行民”交织的案件,加强与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部门多方协作配合,坚持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突破口,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平衡处理,促使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一揽子”解决。

该院依法灵活运用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监督法院纠正错误裁判;对行政裁判符合法律规定,但行政程序存在违法情形,且并未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裁判符合法律规定,行政行为无明显不当或者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影响的案件,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促进撤回监督申请等工作;对各方均无过错的,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他人受到影响的,围绕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以各方可接受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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