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戏台安全了,感谢检察机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今年瓮安县平定营新春格外热闹,村民们聚在一起观赏“灯夹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冯泽荣感慨不已。
2024年1月,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当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瓮安县平定营镇“灯夹戏”的演出场所中山亭由于斜顶受损,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灯夹戏”于2015年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山亭也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接到线索后,检察干警非常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
检察干警现场走访群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灯夹戏”传承人,充分听取了非遗传承人和周边群众意见;并通过运用无人机航拍、经纬度定位拍照等现勘技术多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山亭进行现场勘察,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属地镇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对中山亭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让中山亭恢复应有功能。
瓮安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构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传承人”联动助力非遗文化保护的良好格局,实现了公共安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重公益保护。
(欧涛玮 张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