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切实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多元化监督模式,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推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融合履职,为美丽乌当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打击与修复并重,提升治理成效。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等犯罪行为,切实提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有效性。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生态修复代偿模式,并将生态修复效果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2022年以来,该院督促补植复绿3000余株。
保护与利用并举,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巡查与养护等工作,针对辖区内古树底数不清、标识不明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对古树名木开展全方位的综合保护。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古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行政机关对600余株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古树进行挂牌保护,以及对部分弱病古树进行及时救治。
监督与教育并施,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注重发挥检察服务职能,引导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帮助企业排除风险隐患、合规经营。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责履职,推动企业合规向行业治理延伸,进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