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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刘其斌:

开展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 助力“电动贵州”建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潘晓飞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双赛道发展,大力发展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产业,加快形成完整产业链。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院长刘其斌表示,新能源汽车于2013年在我国开始大范围推广应用,并于2021年迎来爆发式增长,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量和装机量也随之快速增长。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平均使用寿命为6至8年。当电池使用寿命结束时(容量衰减至额定容量的80%以下),续航里程将明显变短,充电时间将明显变长,维护成本不断提高。此时,动力电池需要进入退役程序,进行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公司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相关产业正在蓬勃发展。

刘其斌表示,近年来,贵州省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锂电池相关产业,打造“电动贵州”。但在原矿开采—电池材料生产—电池生产—电池应用—电池回收的完整产业链上,电池回收是关键一环,也是薄弱一环。

“新能源电池回收不仅具备一定的经济效应,也顺应了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省已开始布局这一新兴产业,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刘其斌说。

刘其斌表示,首先,贵州省工信厅可以积极引导和培育有一定能力的企业,申请进入工信部主导的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白名单,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增加企业进入数量,且尽量布局在贵阳、毕节、遵义、黔南等地,将该产业做大做强。

数据显示,省内从事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的企业不多,获得电池回收行业白名单的企业仅有5家,其中,3家分布在铜仁市的大龙经济开发区,1家分布在黔西南州,1家分布在息烽。刘其斌表示,由于该产业在省内分布不均,导致回收成本较高,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很难做大。

其次,要按照《回收网点运营指南》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网点,规范回收、拆解、检测、评估、重新利用各环节,强化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避免黑作坊“劣币驱逐良币”。建议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和不规范贮存电池。同时,建议由政府牵头,企业自愿参加,建立区域性集中回收中心,实现集约用地和集约生产。

此外,要提前布局一体化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建议科技、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设立一些交叉材料、机械、自动化、大数据等学科的重大专项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技改项目,为省内动力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动力电池的回收和梯次利用,为贵州省在整个动力电池产业链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同时也面临挑战。我们要在这一产业的高潮尚未到来之前,尽快突破一体化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刘其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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