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
●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3年,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把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纳入全省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等所有培训班次必修课程。深入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403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1.3%。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入开展不实举报及受处理干部教育回访,更好激发全省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 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公报提出,要坚持以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着力培养高度的纪律自觉。2024年,要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领导干部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等,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严格纪律执行,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常态化做好容错纠错、教育回访、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等工作,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完善问责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问责不力、问责泛化、“求快不求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