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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

市县两级检察联动化解纠纷

近日,一起涉两家企业的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在遵义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

绥阳县是我国金银花的主产区,素有“中国金银花之乡”的称号,绥阳金银花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21年5月,绥阳某蕾公司与县某某园公司签订农业技术合同,由某某园公司代为培育约50万株金银花苗,双方约定培育苗木存活率不低于30%。后因各种原因导致金银花苗培植存活率仅为8.619%,两家公司遂产生纠纷并起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某蕾公司胜诉。

因不服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9月26日某某园公司向遵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一体化办理该案。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调阅了法院一审二审卷宗材料,向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查阅了当年涉金银花苗木培植的相关情况,并走访调查绥阳县辖区内涉金银花培植企业当年培植金银花的全部材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矛盾化解,消除当事人负面情绪,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2023年12月12日,办案组在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该监督案件,邀请绥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参加,就该纠纷案的争议点召开听证,听取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调查走访、综合听证会各方意见,承办检察官发现法院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为促成当事人和解,2023年12月22日,办案组再次组织两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让两家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互相交流沟通,解开心结,检察官继续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握手言和,表示愿意达成和解,申请人还现场书写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李彩芳 张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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