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建设“四区一高地”,全省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取得重要进展,财会监督力度持续强化,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财政总收入3665.19亿元,比2022年(下同)增收472.5亿元,增长14.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8.25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合计9898.33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2.83亿元,增支351.47亿元,增长6%。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9898.33亿元。收支平衡。
2.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1.01亿元,增收48.56亿元,增长8.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收入合计7770.59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4.79亿元,减支9.05亿元,下降0.6%。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7770.59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82.0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合计4080.8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43.5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4080.82亿元。收支平衡。
2.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合计1892.79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46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1892.7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0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合计195.86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2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合计195.86亿元。收支平衡。
2.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4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收入,收入合计129.53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21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支出合计129.53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38.3亿元,增收102.93亿元,增长5.9%。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18.36亿元,增支140.32亿元,增长9.5%。当年收支结余219.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414.85亿元。
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01.53亿元,增收59.77亿元,增长8.1%。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7.34亿元,增支71.76亿元,增长11.5%。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16171.55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5124.69亿元。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