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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画卷

——2023年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2023年贵州省暨贵阳市生态环境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林泓泉 摄

贵阳市观山湖。 曹经建 摄

兴义市纳灰村。 张霆 摄

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 潘开礼 摄

乌江天然生态屏障。 高廷江 摄

王瑶

↑黔西南玉皇顶景区。

张霆 摄

←遵义市赤水河黄金水道。

丁福秋 摄

引言

日月其迈,时盛岁新。回望极不平凡的2023年,贵州生态大事记里写满实干与奋斗——贵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

过去一年,贵州紧跟美丽中国建设步伐,锚定目标奋勇前进,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提升,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写下一个个生动注脚。过往可鉴未来可期,让我们一起回顾2023年贵州生态的闪亮瞬间,赓续前行,全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贵州画卷。

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在贵阳成功举办

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于7月8日至9日在贵阳成功举办,论坛以“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围绕“论、展、招”三大板块,举行开闭幕式、主题论坛、主宾系列、展览展示、绿色产业招商等系列活动。来自全球42个国家和地区的3200余名嘉宾参加论坛,签署了一批战略合作协议、绿色产业合作项目,促成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2023年11月30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贵阳召开,会议强调,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努力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23年3月1日起,《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长江上游贵州重要支流立法保护实现“全覆盖”;《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贵州首次从立法层面明确“生产环境保护”概念,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23年12月12日起,《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作为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细化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补充健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方面的行政依据,明确市县乡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具体工作要求,为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遵义市、贵阳贵安、黔西南州与黔南州开展督察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遵义市、贵阳贵安、黔西南州与黔南州开展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整改要求,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生态环境风险,确保整改到位。对受理转办的人民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实、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完成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成效。

年度获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荣誉数量创贵州历史新高

2023年,贵阳市、清镇市、荔波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湄潭县、贵州省赤水河流域茅台酒地理标志保护生态示范区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我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以来,获评数量最多的一年。贵阳市成为全国第三个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省会城市。

贵阳市南明河、遵义市赤水河、黔西南州万峰湖获评2023年度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照《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经专家评定和社会公示,贵阳市南明河、遵义市赤水河、黔西南州万峰湖评分较高,获得公众认可,被授予为2023年度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此外,南明河治理重大工程入选生态环境部“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

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出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聚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帮扶指导、企业治污水平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项目要素保障等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

2020年以来,我省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在危险废物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全过程监管以及利用处置等方面重拳出击,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控等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发现的涉危险废物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贵州生态环境月主题系列活动传递环保理念

2023年6月,是全国第9个“六五环境日”和第7个“贵州生态日”。省生态环境厅将宣传活动串联延展至整个6月,联合省精神文明办、省妇联、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贵州生态环境月主题系列活动。环保音乐会、生态主题灯光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意作品展……活动以新颖前沿的展现方式彰显生态环境保护主题,传递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理念,营造浓厚的绿色氛围。

全省首个“大气环境溯源研究移动实验室”建成启用

2023年7月,在省生态环境厅安排指导下,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筹建的全省首个“大气环境溯源研究移动实验室”建成启用。“移动实验室”可在行驶途中同步实现170余种大气参数观测,为全省大气环境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以及相关科学研究等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撑,成为我省大气污染防控“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域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科技利器”。

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要求,2023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承办生态环境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启动会。同年4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评估机制和工作成果得到国家评估组认可。

长江驻点研究在全省覆盖

贵州积极参与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将贵阳、遵义、毕节和黔南州纳入国家驻点研究(二期)的同时,为统筹全省污染防治攻坚需求,同步将未纳入二期驻点的安顺、铜仁、六盘水、黔东南、黔西南开展省级层面长江驻点研究,通过借助国家科技支撑,整合省内科技力量,实现全省9个市(州)同步实施覆盖,着力研究解决省内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通过驻点研究,为贵阳、黔东南州等地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仁怀市酿酒废水污染控制,以及全省驻点城市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等提供了实施方案及建议等。同时,各驻点研究团队积极参与全省涉及生态环境内容的相关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会商,助推各地污染防治攻坚。

新污染物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为摸清化学物质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底数,2023年7月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应查尽查”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全省552家统计调查企业清单,联合贵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成立省级技术帮扶组,开展“全覆盖”统计调查技术培训,建立“全流程”沟通答疑机制,指导完善“一企一档”佐证资料,确保了统计数据来源可依可查,调查任务落细落实。全省新污染物和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已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省级抽审率超30%,是国家要求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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