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市政设施归属模糊不清,出问题难找责任方

如何让“不归我管”变“主动认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周旺泽 摄影报道

↑孟关大道与富源路丁字路口处未安装信号灯。

↑云岩区数博大道黎苏路沿线地下通道脏乱差。

→花溪区龙燕路路牌信息不全。

2023年,“天眼问政”栏目收到部分群众留言反映,称发现问题找相关部门解决时,要么是“找不到人管”,要么是“谁都不想管”,尤其是关于市政设施归属权,得到的部门答复“还未移交,不归我们管”。

如何让“不归我管”变“主动认领”?

2024年贵州省两会召开在即,有省政协委员提出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的建议。

现象:小小一块指路牌,7家单位“不认领”

2023年10月12日,“天眼问政”栏目接到群众反映,在贵阳市花溪区龙燕路有一块交通指示牌存在信息缺失的情况,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完善。

为了尽快让这块指示路牌完善信息,避免司机混淆,记者进行了采访,却没想到,接连采访的贵阳市7家单位,都称这块指示牌“不归我管”。

“天眼问政”栏目随后以《小小一块指路牌,7家单位称“不负责”》为题将现象进行曝光,这块指路牌信息得以补充完善。但是,记者追踪采访时,没有一家单位“认领”是自己完善了缺失信息,也没有部门透露,该指路牌究竟归属哪个单位管理。

记者发现,无人认领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

在贵阳市孟关大道与富源路交叉处的丁字路口处,由于没有设置信号灯,群众过马路时与车争道。当地老百姓希望交管部门设置信号灯,避免交通隐患。

按理说,只要道路符合红绿灯安装条件,交管部门便可以申报进行设置。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得知该丁字路口由于处在贵阳花溪区与黔南龙里县辖区交界处,涉及行政辖区归属权问题,交通设施建设、养护等权责存在争议,所以一直没有设立信号灯。

“因为道路归属权模糊,就可以不管吗?”周边群众对此感到不解,“那我们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该道路还未移交,不归我们管”,“天眼问政”记者追问贵阳市云岩区数博大道黎苏路一处地下通道遍布垃圾如何处理时,再次遇到类似回应。

在采访中,记者先后联系了云岩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代建单位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贵阳三马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云岩区马王街道以及金关街道,要么联系不上,要么得到的答案是“不归我管”。

记者后期回访时发现,该地下通道口已被围挡封住,群众只能绕路而行,责任方无处可寻。

建议:完善群众监督机制,让部门“主动认领”

部分市政部门或业主单位,在面临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的责任归属、具体措施、协调机制等时,因为是多部门管理、多单位负责,存在着一定的等、推、躲现象。

如何正确回应民众诉求,把“不归我管”转变为“主动认领”?

省政协委员、贵州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陈菊丽发表看法。

陈菊丽说,这些案例暴露了部分部门及单位责权不明、监管缺失、协调不善等问题。对于这些部门以及单位来说,应该是转变思路,正确地回应民众诉求,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把担当写在实干里。

关于道路归属权模糊不清的问题,陈菊丽建议,市政道路一旦投入使用,政府部门必须迅速设定好移交流程及交付时间,不能延期,且责任到人。另外,在面临市政设施维护不足的情况下,建议定岗、定人、定点进行管理,同时成立专班,明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

关于如何让相关职能部门把“不归我管”转变为“想办法管”的问题,陈菊丽建议走“群众监督路线”,既要设立“义务监督员”,也要有平台让百姓“随手拍”,这也便于职能部门能够及时了解一些新情况。

陈菊丽还建议,一旦权责明确后,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职能部门应立即落实到人,将其纳入年终考评中,直接与绩效挂钩。“没有当好人民的服务员,就要反思,要有一定的惩处机制。”她说,通过多管齐下,能将“不归我管”转为“主动认领”。

--> 2024-01-22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周旺泽 摄影报道 市政设施归属模糊不清,出问题难找责任方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115383.html 1 如何让“不归我管”变“主动认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