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刘蓝婴
随着共享经济、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迅猛发展,“网约配送员”“网约出租车司机”陆续被认定为新职业。这种“零工经济”不仅推进了资源供给方和需求方高效匹配,并且用工门槛大多较低,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然而,正因为“零工经济”用工方式、工作时间、劳务关系较为灵活,传统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全适用,所以劳动合同签约率不高、社保缴纳保障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也同时存在。
省政协委员、民革贵州省委秘书长李云霞在调研中发现,“零工”在获得自由的同时面临不少问题和风险。“当前,很多网络平台为使自己免于履行雇主应尽的责任,将‘零工’归类为独立承包人,企业无需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及其他社会保障,这就导致许多求职者的劳动保障力度不足,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此,李云霞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提交了《推进“零工经济”建设,助力贵州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建议从提升经济环境、健全法律规章、加强平台监管、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护航“零工经济”健康发展。
早在2022年11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零工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大龄和困难等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就业。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对灵活就业人员和“零工经济”用工企业而言都是利好消息。
截至2023年8月底,全省已建设零工市场103个、零工驿站91个。随着“零工”数量日益增多,在不断完善零工市场的同时,相关劳动权益保障也应得到重视,这不仅关系到灵活就业人员的自身权益,也关系到“零工经济”未来的发展。
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2023年8月,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群众反映:辖区内某平台公司与外卖骑手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该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经调查核实后召开检察听证会,并称下一步将最大限度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着15年劳动人事纠纷领域工作经验的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余忠明告诉记者,随着“零工经济”的快速发展,零工纠纷也日益增多,常见的有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和保险理赔纠纷三大类。“尽管社会层面上的零工纠纷已经成为普遍问题,但我省的案件量不大。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这个问题。”
余忠明坦言,目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零工纠纷也面临一些难点。比如,劳动者与“平台方”之间的关系往往复杂且不明确,很难确定劳动关系以及谁应该对劳动者的权益负责。加上社会保障不完善、对新业态行业监管不明确、劳动者保障意识薄弱等因素,常常出现维权坎坷的情况。
“人社部、最高法院等八部委已经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对有关问题作了指导,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具体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余忠明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零工”与“平台方”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或规则,同时引入不完全劳动关系机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纳工伤保险的范畴很有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