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曦 王潇)2023年12月27日,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座谈会,并通报2023年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月至11月,安顺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9.2%;12个国控、省控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安顺市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顺市中心城市轻中度污染应急管控督查方案》,启动8次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管控天数24天;加强秸秆焚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和移动源污染防治,同时持续开展台泥水泥、港安水泥、华兴玻璃、华润水泥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1.2亿元,争取中央资金0.47亿元支持企业改造。
水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全力推进《安顺市“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任务,项目进度达到省级目标考核要求。截至目前,安顺市涉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7个,已完成13个,正在实施4个,未开工10个(拟调整9个)。联合16家部门制定实施《安顺市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持续开展13个黑臭水体监测,水质监测结果为非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要求。持续开展乌江水系三岔河、北盘江干流等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疑似入河排污口点位514个,确定入河排污口153个,已溯源153个,开展监测107个,完成整治130个。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争取到778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开展该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防治摸底排查,目前已完成重点排查单元、现场样品采集工作。2023年需完成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基本完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1.6%(年度任务20%)。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安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提能增效项目建设,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0吨/日,争取1785万元中央资金支持,建设进度达98%。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发现问题隐患195个,已整改完成189个,6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持续推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目前,该市已累计完成590家企业风险源数据库电子化备案,备案率达96%。
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持续强化。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主动到建设项目预选址地进行现场踏勘121次,审批建设项目187个,项目总投资240.94亿元,环保投资3.82亿元,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707个。启动《安顺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制定实施《安顺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执法监管,全市19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96%。争取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