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极力“遏源”“断流”,做实提前介入、做好诉源治理、做深警示教育,淬炼反腐利剑。
该院职务犯罪检察核心业务考核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及有关监检衔接要求,规范做好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及时对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追赃挽损等提出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将程序实体问题解决在案件前端。
同时,依法能动履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检察建议等一系列政策、制度、举措,进行诉源治理,最大限度消减社会对立情绪,息诉罢访,增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所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分析案件发生背后突出性问题和成因,精准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共同推动诉源治理、标本兼治。 (代模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