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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检察院

打击“手机口”诈骗

“他们让我拿手机去打电话就能挣钱,我也就没想那么多,我知道错了!”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手机口”诈骗案件,当事人刘某某辩解道。

2023年11月期间,刘某某明知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与他人一起提供手机,用其中一个手机在“飞机”APP上联系诈骗上家,上家添加刘某某同伙QQ、并发送被害人手机号码在QQ群里,刘某某用自己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上家通过与刘某某同伙QQ语音电话与被害人通话,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期间,刘某某多次提供自己手机给他人并听从安排积极拨打诈骗电话,协助诈骗分子诈骗他人财物。该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手机口”是近年来兴起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手机卡、通讯工具予以帮助,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从中牟取“快钱”等行为,均涉嫌诈骗,切勿为了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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