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章龙 周怡庆
“感谢你们,我们一家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日前,在纳雍县董地乡,当法官给罗某送上国家司法救助金时,罗某感激地说。
2016年,罗某丈夫张某军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身体五级伤残。经张某军提起诉讼,纳雍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熊某琦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熊某琦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
2022年,张某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其继承人罗某申请继续执行。因家庭生活困难,罗某申请了司法救助。
司法部门了解到罗某一家的情况后,决定对罗某家庭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这是毕节市政法系统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生动案例。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传递着司法温情,彰显着司法人文关怀。近年来,毕节市委政法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救助责任,为群众撑起国家司法救助保护屏障。
“谢谢你们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来自威宁自治县的国家司法救助对象阿义(化名)的哥哥说。
阿义是威宁自治县一个偏远山村听力、语言多重残疾青年。多年前,阿义的父亲因为癌症去世,他的母亲在务工过程中被一场车祸夺走了生命,肇事者分文未赔,生活不能自理的阿义只能与哥哥相依为命,生活困难。
威宁自治县在了解情况后,迅速整合法院、检察、公安、民政等资源,对阿义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他克服困难、度过生活难关。
为强化统筹协调,提升救助效果,避免“单打一”、不唱“独角戏”,毕节市委政法委统筹市、县政法各单位,建立基础台账,注重打通左右,凝聚国家司法救助广泛合力,促进多种救助渠道相衔接、多种救助方式综合运用,实现司法机关内部资源的无缝衔接。
大方县检察院以数据为基础、以平台为支撑,建立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研判模型,用数字空间打破司法救助时域限制。
“截至目前,已采集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31万余条,导入模型构筑‘数据池’,通过对1.9万余条案件当事人信息进行比对,排查出救助线索167条;2023年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金41.47万元。”大方县检察院焦娇说:“大方县创新数字化赋能司法救助模式,成功入选2023世界机器人大会智能法律科技发展论坛典型案例。”
毕节创新运用数字思维、数字技术,通过构建数字模型,整合公安、法院、民政、乡村振兴等信息数据,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助力开展精准救助,实现从“等案来”到“主动找”的新转变,将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纵深推进。
“组合式”宣传、“案例式”宣教、“上门式”宣传……为了拓展救助成效,毕节还利用新兴媒体、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积极向群众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的知晓度。
同时,为规范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救助。毕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毕节市关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试行)》,就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对象、职责分工、线索筛查移送、工作流程、通报考核、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毕节已发放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达1048.9万元,实际救助案件318件次、实际救助445人(次)。
“下一步,将充分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不断规范救助工作、拓宽救助渠道,帮助因案致困的家庭走出困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和法治力量。”毕节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