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韦明)近年来,贞丰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积极开展“调解+N”多元化解枫桥工作法,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实现了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的成效。
“调解+阵地建设”,筑牢调解纠纷“桥头堡”。该县司法局及时调整优化健全全县1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在矛盾纠纷突出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家庭婚恋等领域设立5个县级行业调解委员会,规范建设188个人民调解室,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1104名,全面夯实调解组织基础,实现全县调解网络全覆盖,切实筑好调解矛盾“桥头堡”。
“调解+队伍建设”,下好调解矛盾“先手棋”。针对许多村(社区)调解员身兼多职、精力不足等问题,县司法局在全县矛盾纠纷突出的83个村(社区)配备了83名专职调解员,并将专职调解员的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夯实了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力量。去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4000余件,调解涉及金额6300余万元,有效预防了“民转刑”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调解+以案释法”,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观”。众多矛盾纠纷共同点在于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暴力维权引发纠纷。为此,县司法局坚持以案释法,采取“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以法说理、以理说情,形成了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的工作模式,大大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同时,也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去年以来,在调解中开展普法宣传4500余场次,发放普法书物2.6万余份,因调解和普法效果明显,县司法局在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的全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获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调解+法律服务”,当好特殊群体“公正人”。在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把关调解,将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的案件转入调委会进行调解,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化解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去年以来,全县在法律援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成功调解案件120余件。因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明显,2022年贞丰县司法局成为全省唯一被司法部通报表彰为“复议为民促和谐”单位。
“调解+诉调对接”,实现群众成本“零负担”。贞丰县司法局加强同人民法院联系协作沟通,由法院把适合调解的案件移交到各基层司法所,司法所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诉调对接调解中,双方当事人都感觉到,调解是化解矛盾最快捷、成效好、法律效果相同、减少诉讼成本、降低司法成本、减少群众诉累的一项便民措施。仅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法院委托调解案件574件,调解成功441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40.19万元。
“调解+诉司法确认”,让群众吃上“定心丸”。为避免调解成功的案件因不履行协议而又发生诉讼案件,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时,针对涉及金额比较大、案情比较复杂、不能一次性履行赔偿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仅今年1月以来,经组织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案件368件,通过司法确认,获得法律实效,让双方当事人吃上定心丸,有效避免当事人再走诉讼程序。
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工作上,贞丰县司法局推行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互补的“三级联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减少了该县诉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