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钦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善用法治写好基层治理这篇文章,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召开的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观摩会,涌现出一批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经济社会关系、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典型。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找、定、救、访”四字诀,破解司法救助线索发现难、标准不统一、救助力量散、帮扶效果弱等问题,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榕江县乐乡村,探索出广纳民意问诊、带案下访出诊、民主集中会诊、为期一年回访复诊的“四诊”工作法,实现了矛盾不出村。平坝区平元村,动员全村39名退役老兵,组建“老兵调解队伍”、设立“老兵调解室”,融入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中,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起……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的实践运用。各地涌现的典型,做法不尽相同,但在处理问题的关键环节,无不贯穿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窥斑见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善用法治写好基层治理这篇文章,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法律是底线、是准绳。人们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基层各种矛盾问题交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基层,群众之间难免产生利益纠葛、矛盾纠纷,群众思想观念与法律规范冲突……可以说,老百姓身边家长里短的大事小情,只有充分运用法治方法,才能把事情办得出色、把问题解决彻底,让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推敲、让群众信服。
群众身边一个问题的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能收获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具体结果,而且还会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息烽县温泉镇,“法律明白人”用法治思维推动乡村治理,遇到矛盾纠纷时对群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普之以法,解决群众一件又一件的操心事、烦心事。印江自治县板溪镇,“法律明白人”将真实案例与“四言八句”和“顺口溜”相结合进行普法,让法律走进群众心里,让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具体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起到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的效果,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引导大家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践行法治。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个人来说,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遇到问题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反对违法行为,努力让法治成为大家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评选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法治榜样的引领示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新征程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身体力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治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写好基层治理文章,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定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