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摄影报道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阳市民反映,白云区通化路兴农中学校门附近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希望相关部门科学设立停放点。
据反映问题的李先生介绍,今年4月,兴农中学校门附近人行道上,规划了两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一处位于学校停车场出入口附近,距离校门约10米;一处位于停车场常闭门附近,距离校门约60米。停车点规划后,周边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确实方便了出行,但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记者来到通化路,在兴农中学的校门附近人行道上发现两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紧靠学校停车场进出口,不仅有共享电单车,还停有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车。
为证实该处停车点是否可使用,记者在该处扫码使用某品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到附近机动车道完成“还车”后,再次扫码骑行回到兴农中学,在学校停车场进出口位置打开使用页面,可以操作还车。记者观察到,陆续有市民骑行车辆到该处还车。
随即,记者联系了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通化路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距离兴农中学过近问题。
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校园门口明确禁止施划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当天,记者接到该局回复,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发现通化路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确实距离兴农中学较近,已通知负责划线的公司与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并联系了兴农中学到现场协调处理,取消原有停放点位,重新选划停车点。
12月14日,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农中学以及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一起到现场,协商解决停车点距离校门过近一事。
兴农中学职工李先生说明了停放点设置在该处后产生的相关影响。白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是不允许设为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的,况且该处还是应急避难场所,不应该占为他用,所以停放点必须取消。
经协商,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公司取消兴农中学校门附近的两处停放点,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选点投放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