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毕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执法办案、诉讼服务等工作任务,高质量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活动,金沙县平坝人民法庭、黔西市绿化人民法庭、纳雍县阳长人民法庭、大方县六龙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毕节市中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协调和部署执行,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今年,毕节市中院积极争取到200万元“法治毕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毕节市中院严格开展创先评优,坚持先创建、后评定原则,按照《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动员辖区人民法庭开展创建活动,并通过实地观摩与查验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74个人民法庭中“优中选优”,评选出4个符合条件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各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强与基层各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动协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