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银 任宁宁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高位推进、高频调度、高效联动,持续深入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多措并举守好百姓房屋安全。目前,全省899万栋自建房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经营性自建房约48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约851万栋。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得益于强而有力的举措,一批风险得到了有效管控。
快速推进 精准整治
百姓安居无小事,住房安全是大事。为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贵州印发《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全面启动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在全省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迅速行动起来,坚持“下潜、下沉”,对区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扎实高效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务必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接连部署,印发《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工作要点》,对2023年度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统筹指导各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缺补漏“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缺补漏及“回头看”,以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3层及以上、人员10人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聚焦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城镇集贸、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数量多、隐患大的区域,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及“回头看”,确保数据排查精准,隐患管控到位,整治成效彻底,实现闭环管理。
为打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关键之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自建房安全整治综合评估减分项指标监测实施方案》,按照过程与考核相结合,以绩效评价压实工作责任,消除隐患存量、管控增量。同时,制定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暗查暗访工作方案,从7月开始每月对各地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暗查暗访,检查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发现问题将进行全省通报,并纳入高质量考核扣分指标。
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需要整个住建系统齐抓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地要继续打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关键之战。
从制度建设到技术支撑,从宣传引导到整改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继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为自建房的安全构筑了一道道严密防线。
专家“把脉” 提供支撑
农村建房在设计、建材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水平参差不齐,业主和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以及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时常出现擅自加层、改建、改结构等严重危及建筑安全的行为。及时消除自建房风险隐患,十分重要而迫切。
直面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贵州中建科研设计院编制印发《贵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导则(试行)》,提供了一本量身打造的“工作指导书”,为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邀请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走入基层、走进农户家里,从农房设计到建设施工竣工全过程“把脉问诊”,为农房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保驾护航”。
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邀请技术专家对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全覆盖开展了两期专项检查,通报了各地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专项整治工作存在问题,并向省直相关部门移交存在问题台账,共同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保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分类施策 消除隐患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构建自建房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今年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贵州省城乡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和租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房屋产权人、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有效管控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租住违规改扩建、违法经营等行为。明确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租住前需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管理办法》的印发为规范我省自建房生产经营和租住行为,强化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动态监管有了明确规定。
“现在危房拆除,过路都放心多了,太感谢你们了。”“房屋加固后,更安全了,我们可以安安心心地做生意了。”安全是天大的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紧盯数据核查、紧盯风险管控、紧盯问题整改、紧盯分类整治,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易地搬迁等工程性措施,彻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安全。同时,统筹各有关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环节落实监管职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针对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结合职能职责从经营证照、经营许可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整改责任,坚决守牢防风险保安全底线。
(本版图片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