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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检察院

多措并举提升派驻检察监督质效

王琪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看守所规范开展监管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探索基层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规范化建设、服务保障一方平安提供司法实践新路径。

强化要素供给,夯实派驻检察基础保障。选优配强派驻队伍,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派驻检察人员每三年轮岗交流一次的新规定,及时选派35周岁以下员额检察官和书记员组建成派驻检察“1+1+1”团队到驻所检察室工作。并结合检察实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接待(约见)制度》《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制度》等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规定每个派驻检察每日具体检察内容,及时掌握看守所收押入所、就医会诊、投监出所等各项监管活动情况,规范记录检察日志。落实现有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的同时,积极与公安局沟通协调,争取看守所新楼的办公用房支持,对照全国规范化检察室建设硬件标准,配套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室等办公场所。

深化协作配合,共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深化检警协作,通过联席会议凝聚工作合力。每季度组织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针对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押人员动态及监管场所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分工合作,强化协作意识,为检警三方工作高效开展、依法履职尽责和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打好基础。深化上下联动,通过一体履职弥补监督漏洞。严格落实上下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及时按程序移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特别是对于异地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检察监督,及时移送监督线索,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防止在押人员超期羁押,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合法,从而弥补因管辖问题造成的监督漏洞。深化“派驻+巡回”监督模式,通过“双轮”驱动实现取长补短。对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监督通过巡回检察的“动态监督”弥补其“静态监督”短板,发挥巡回检察的重点检察优势,有效监督纠正监管场所执法活动,促进监管规范、执法严格,通过“派驻+巡回”检察监督中发现的监管执法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切实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察出质效。

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派驻检察监督质效。通过邀请检察长上警示教育课、组织派驻检察官和看守所业务骨干进行业务知识拓展培训和经验分享交流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邀请消防、疾控专业人士参与,用专业力量发现监管场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实现检察监督公开透明,确保检察监督取得实效。在实践中形成岑巩检察院驻所检察工作每周必谈、逐间约谈、约见即谈的“三谈”工作机制(驻所检察人员每周至少与一名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在押人员必须要覆盖每间监室、对要求约见检察官的在押人员要及时开展谈话),确保驻所检察室能够及时从在押人员处掌握监管场所及监管人员执法情况,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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