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婚姻家庭纠纷占比较高,在部分县(区)法院占到一审新收民事案件近50%。传统基层治理力量发挥得如何?村支两委、乡贤寨老的解纷职能,是否弱化?自治、法治与德治的融合是否欠佳?
显然,要回答这些问题,并找到解决之策,坐在办公室是办不到的。因此,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到部分婚姻家庭矛盾较为突出的村居,去找寻问题的答案。经过深入走访调查了解,我们了解到,传统村居原有的调解力量正在弱化,随着年轻人走出大山,走向城市,接触新知识、新视野、新矛盾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烦恼、新困惑、新选择。在传统方式已经失灵,而现代方式未能及时补位的情况下,纠纷激增也就在所难免。
于是,我们结合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探索性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就是通过帮助健全村级集体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激活原有的基层自治力量,强化业务指导与帮助,为老百姓在诉前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网。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创建的“无讼村居”成果已经显现,95%以上的纠纷在村、镇一级得到化解。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在面对工作中的难题,我们更是要坚持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这样才能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各类烦心事、操心事,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