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期间,赤水市纪委监委把监督“探头”架设到扶贫一线,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流于形式等140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13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高压之下,党员干部作风发生很大转变,有力推动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
2017年,赤水市成为贵州省和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首个脱贫出列县。
除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在其他领域,赤水市纪委监委也始终把握职责任务。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20年11月初,赤水市纪委监委启动了对赤水市供销系统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社有资产以及股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初步发现赤水市供销系统存在资产多、资源多、资金多、分社多、项目多,机制乱、管理乱的问题。
面对供销社社有资产内部结构复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其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机关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强扛起重担,带领专案组抢抓办案进度,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攻坚,一举查处了供销系统系列窝案,涉案的供销系统党员干部以及下属企业管理人员共计27人。
以办案为引领,赤水市纪委监委以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年来,赤水市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359件次,立案2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1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严肃查办了赤水市鑫竹公司陈某和罗某某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较好实现了“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目标。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赤水市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保、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开展监督检查,提级办理了赤水市旺隆镇朝阳村原支书侵占土地流转费的重复信访件,给予该支书开除党籍处分,将涉及88名群众的7万元土地流转费全部退还。
3年来,赤水市纪委监委在扶贫民生领域立案127件1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0人。
凭借出色的表现,2021年,赤水市纪委监委荣获“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遵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称号;2022年,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入选“新时代的贵州人”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