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安慧芳 通讯员 陈涛)“当天申请请假,当天审批,外出洽谈业务一点也不受影响。”11月20日,涉企社矫对象杨某对前来走访的玉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既要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也要防止涉企社矫对象违法外出或者脱管、漏管。近年来,玉屏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与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良性互动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并以定期召开联席会、信息共享、同堂培训等方式,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和管理水平同步提升。
与此同时,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和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每个季度对该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展一次巡回检察,对社矫对象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并利用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方式,分析研判、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