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日常检察”工作机制,以高质效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三个机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保障。德江县检察院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与县司法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动态掌握社矫对象的监管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健全未成年人专项督查机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未检办案组联合制定未成年人社矫对象检察工作机制,确保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到社区矫正过程中;健全专项巡回检察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队伍,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突出“三个重点”,明确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目标。该院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专门检察未成年人就学、生活等权益保障措施,督促指导社区矫正机构结合未成年人特点,采取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矫正措施;突出脱管、漏管检察重点,全面调取社矫对象相关情况,排查比对脱管漏管线索,精准提出监督意见;突出暂予监外执行检察重点,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专门数据库,坚决杜绝纸面服刑,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性。
破解“三个难题”,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德江县检察院破解社区矫正异地执行难问题,凡发现务工、生活地均不在本地的社区矫正人员,立即联系裁判法院变更交付或办理接受手续后变更执行地,以便利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更好融入社会;破解社矫对象跨区域活动难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扩区域活动审批手续,有效解决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请假难”问题;破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难问题,对因保外就医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因病情严重到指定医院存在医治困难的,邀请医生开展“上门体检”。 (余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