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思想“破题”、行动“破冰”、案子“破局”,进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强组织建设,增强政治思想引领力。该院强化抓党的组织建设,选举产生了以党组成员为支部书记的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出台一系列党建制度和办法,充分发挥党建牵引作用,为检察办案凝聚智慧。抓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党组成员和党员干警头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党建工作格局。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检察能动队伍。该院坚持“党建+”的思路,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将司法为民理念融入执法办案中,做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高度融合、深度契合、共同推进。找准服务重点,助推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把打击犯罪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法律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着重做好批捕、审查起诉等各项检察工作,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忠诚善学聚合力。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打通党建与业务的双向通道,坚持做到从思想上“融”,在行动上“合”。把对党的绝对忠诚、依法能动履职融入案件办理、具体工作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不断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强化清廉建设,提升检察战斗力。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检察监督、司法办案两条线,实行点、线、面立体式监督模式,构建“一案一台账”防控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案件回访等方法,采取“四结合”的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有效约束检察干警的言行举止,促进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增强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