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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聚合力 “三治”融合促和谐

——榕江法院“榕易调”品牌获评2023年度全省法院“十佳解纷品牌”

席忞禾 王玲瑶

榕江县法院紧紧围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紧密结合山区、民族两大特点,打造“榕易调”多元解纷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推动诉源治理,遏制诉讼案件“井喷”增长态势。“榕易调”调解工作室被省高院评为2023年度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工作“十佳解纷品牌”。

建立一套“榕易调”多元解纷机制。榕江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过研判,结合榕江“榕易”系列品牌,打造具有司法职能特点的“榕易调”品牌,旨在用群众的办法解决群众的纠纷,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子。制定了《榕江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榕江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规则》《榕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员管理办法》《榕江县法院委派委托“以案定补”机制》《榕江县法院特邀调解机制》等配套机制,为打造“榕易调”品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联动四类“榕易调”多元解纷主体。一是联动法院人员。组建诉前调解指挥中心和“榕易调”办公室,返聘榕江法院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五名,对诉前矛盾纠纷进行过滤分流调解,推动实现矛盾纠纷“46”(40%进入诉讼程序,60%通过诉前途径消化)模式分流。二是联动职能部门。主动争取县委政法委、公检司及信访部门支持,争取住建、人社、交通等行政机关配合,按照“源头化解、调解互助”原则各司其责、互相配合,推动大量劳务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三是联动乡村干部。积极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人熟地熟”优势,通过开展“大走访”、巡回审判等方式,联动基层解纷力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共排查农户841户,调处纠纷10余起。积极整合“一庭(人民法庭)二所(司法所、派出所)”作用,大力推动20个“无讼村寨”创建工作,畅通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四是联动当事人亲友。今年诉前调解的384件案件中,30%以上的案件有当事人亲戚朋友从中“撮合”,如驻庭调解员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多次联系欠款人未果,后经欠款人堂兄对其劝导,将该案调解成功并当庭兑现。

搭建七个“榕易调”多元调纷平台。一是推动民歌调解。创新“法官+歌师”“坐庭+巡回”的“民歌法庭”普法解纷新举措,积极探索“民歌+N”诉前调解机制,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好人和。二是探索寨老调解。在民族村寨组建“社会法庭”,选举德高望重的“寨老”担任“社会法官”,共接收调解纠纷210件,调成率90%以上。三是推行线上调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功能、现代信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一站式”在线解纷服务,通过远程视频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共在线调解案件417件,调成率92.1%。四是推动快捷调解。探索“先调解、后立案”的快速处理机制,高效率低成本解决民事纠纷。2023年以来“先调后立”结案322件,占结案民事案件的42.8%。五是推出双语调解。在办案团队配备既懂汉语又懂一门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或者“双语助理”,确保当事人听得懂、好办事。今年以来,开展双语调解案件39件,占调解成功案件的10.2%。六是探索示范调解。针对涉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等系列案件,先行受理个案并作出生效裁判,后续案件以该裁判结果为指引开展诉前调解,实现一案审结多案消。如张某等55名业主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通过示范审理其中5件案件,取得“判1消10”的化解成效。七是引入民俗调解。如驻庭调解员巡回到忠诚镇某村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时,借助少数民族地方“栽岩”习俗,以一颗过去埋藏于双方争议菜地,确认界线的岩石为依据,化解双方对菜地边界纠纷,使得双方不再“扯皮”。

“榕易调”工作室成员不仅有榕江法院退休法官,榕江法院还以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吸纳高水平专职调解团队加入工作室。“榕易调”工作室成员充分利用熟悉诉讼流程、熟悉地方风土人情、熟悉民族语言、熟悉各方解纷力量的优势,积极联动各方力量,更好回应各族群众非诉解纷需求。“榕易调”工作室解纷品牌的创建,为可能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加装了一道诉前“过滤网”、配备了一台解纷“加速器”,将进一步推动在基层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服务榕江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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