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清风
“要进一步强化对集团‘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盯紧事项‘决策权’‘审批权’和财物‘支配权’做实日常监督。”前不久,在贵州建投集团,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宣读省委关于设立派驻贵州建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的决定,并对正式组建运行的派驻贵州建投集团纪检监察组提出工作要求。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委把本科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改革作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陆续在贵州能源集团、贵州民航集团、贵州建投集团3家新组建的省管大一型企业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至此,设立省纪委监委派驻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12个,设立省监委驻国企高校监察专员办35个,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为保障这些派驻监督机构更好履职,今年10月,省纪委监委专门修订派驻省管国有企业和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纪检监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省纪委监委的直接领导,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由省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派驻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同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着力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通过改革,工作关系理顺了,开展监督更有底气。”派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政治监督、检举控告、审查调查等10项具体职责,以及问题线索处置、问责调查等6项履职权限,监督措施更加丰富。
确保“派”的权威,也要发挥“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析研判、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派驻高速集团纪检监察组结合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反馈问题及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以往查处相关违规违纪案例等情况,全面分析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点,并研究制定驻点监督工作方案,细化梳理6个方面17项监督任务清单,聚焦廉政风险高、群众信访集中的4个二级公司和有关建设项目开展驻点监督,精准查找围标串标、违规分包规避招标、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标等问题。派驻六盘水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紧盯学校二级单位“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人一方案一提纲”,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通过深入开展监督谈话,推动“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
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例如,派驻茅台集团纪检监察组与遵义市纪委监委共同制定出台联合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明确一方收到或发现茅台集团有关党员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或开展相关基础工作后,认为符合联合办案适用情形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双方共同制定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审查调查。
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设。依托贵州纪检监察干部学院,今年已先后举办派驻机构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金融企业、全省高等院校纪检监察机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省管国有企业二级机构纪检业务示范培训班等专门性培训,通过现场教学、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