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认罪认罚还来得及吗?”近日,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庭审前被告石某主动提出愿意认罪认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石某提出十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但其不愿认罪认罚,后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庭审前其主动提出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经综合考量对其调整量刑建议十一个月,并被法院采纳。
今年以来,松桃自治县检察院着力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更好地规范涉电信网络诈骗、涉缅等危害社会治安案件量刑均衡,提高类案量刑精准率,统一司法尺度,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平安松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类案提炼,召开联席会议促类案量刑均衡。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缺少明确量刑标准或是量刑不够细化的罪名,通过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召开公检法联席会、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听取多方意见,共同提炼出符合松桃本地司法实践的、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统一类案量刑尺度,促进类案量刑均衡,有效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
主动听取多方意见,提升案件量刑精准度。在办案中,每起刑事案件都会充分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法院的意见,针对不予采纳的意见,予以充分释法说理,努力将分歧、矛盾化解在诉前。并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审查后,通过制作量刑计算表,以“一人一罪一表”模式,将被告人的从轻、减轻、从重情况详细罗列,实现每名被告人、每个罪名的精准量刑。仅今年,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3%。
区分认罪认罚的阶段早晚,助推精准量刑良性运行。办案中,检察官积极向被告人告知、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在量刑时,区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认罪的不同阶段,依法确定不同的从宽幅度,确保量刑与罪责大小相匹配,做到罚当其罪,确保量刑公正。
(安慧芳 杨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