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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检察院

以案释法 提高群众防骗意识

近日,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名酒诈骗案审结,被告人曾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据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介绍,曾某某的“发财之道”起于农特产品。2021年2月后,他先后联系结识的被害人,称其有特殊渠道低价进购名酒,每瓶可搭配500元的农产品及100元购酒优惠的套餐,如果有渠道再次出售,每瓶酒都能赚几百元。

“在有大额欠款的况下,曾某某利用亲属公司及自己的从业经历编造谎言,以原价买来的少量真酒骗取被害人大量购酒款,部分资金用于‘高买低卖’的方式交付名酒以骗取被害人继续打款,部分资金则用于归还债务、补贴高额利润、个人挥霍和赌博。”承办检察官介绍,一年多里,曾某某先后骗得20多人2000多万元货款。

2022年至2023年间,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诈骗72件,审查批准逮捕56件84人,审查起诉64件12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追赃挽损394.814万元。结合办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抓手,以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检察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反诈宣传活动,揭露诈骗手段,帮助群众提高防骗意识,提升识别欺诈手段的能力。 (钱星星 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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