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案件庭审正式拉开帷幕。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未成年人防盗防骗能力,近日,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把庭审“搬”进务川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了田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一案,为现场6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治课。
被告人田某某系一名职校学生,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资金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名下的3张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收取、转移犯罪所得,并帮助取现,从中获利10000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出示了多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重点就量刑情节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田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田某某明知进入自己银行账户的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并且将其中部分据为己有,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终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当庭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通过庭审进校园,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司法活动,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目的。(申姣)